1. 如搬運內容超過客人所報物件,本公司將會按件數加收費用。
2. 客人應自行包裝處理雜物入箱;若於搬運當天需本公司代為處理,
本公司將有權另加包裝費用。
3. 運費並不包括所有停車場、橋費及隊道費用。
4. 於搬屋期間引致的物件損毀或遺失,賠償金額最高為港幣三佰元正。請客人於搬運前自行購買保險。
5.搬運服務前後,客戶需自行點算搬運物品的數量。如有任何疑問應即時提出,員工離開相關單位後,客戶再提出之疑問,本公司將不會受理。
6. 如客人漏報以下情況,將需要額外收費:
- 無升降機
- 先行樓梯才到電梯
- 經平台轉電梯
- 停車位置偏遠 (超過30米)
7. 本公司不包括裝/拆水、電、煤氣。
8. 本公司不會對任何搬運上的延誤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。
9. 本公司將按照正常搬運標準時間,提供搬運服務;但這些標準不屬於承諾,亦不構成協議部份。
10. 若客戶更改搬運日期,需於兩天前通知本公司。如即日取消或更改,本公司將會收取最少港幣伍佰元正或單價之20%的行政費用。
11. 報價衹供參考,惟所有價錢都會因應實際情況而調整。
12. 本公司嚴禁職員索取小費。